(來源:土默特左旗塔布賽鄉人民)
依據水利部河長辦《關于做好阻水片林等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的通知》(第161號)文件要求農作物種植 ,結合自治區及呼和浩特市《河湖庫“清四亂”回頭看暨“清槽行動”實施方案》的相關部署,為進一步落實河長制工作,確保河道行洪順暢,維護河湖生態健康,有效保護全旗河流水域生態環境,現就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主河槽種植農作物及樹木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高稈作物(如:玉米、高粱、葵花)及樹木,禁止主河槽區內種植農作物及樹木農作物種植 。如發現存在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將依法依規組織力量進行清除,所有損失由種植者自行承擔。對構成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級河湖長要增強責任意識,加大對河道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制止在主河槽行洪區內的種植行為農作物種植 。同時,要做好禁種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增強人民群眾的自覺意識和法律意識,避免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三、鼓勵全旗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河道保護,積極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高稈作物、樹木等行為農作物種植 。
受理單位:土默特左旗河湖長制辦公室
土默特左旗河湖長制辦公室
2025年3月5日
來源: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水務局